西南科技大学MPA教育中心职责

西南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中心承担着MPA研究生的招生、教学与教改、学位授予、学位点审批与评估、教师培训与教师队伍建设、培养方案、专业实践等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学院的统一指导下,全面负责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工作。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

1.牵头制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科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

2.组织制订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3.组织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

4.负责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师资的遴选和培养;

5.负责公共管理硕士(MPA)各方向的教学安排、教学环节把握及教学质量的监控;

6.负责案例开发、参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7.负责接收处理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相关文件;

8.指导和协调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生管理和校友工作;

9.负责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答辩、送审及答辩工作;

10.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非政府公共机构加强联系,做好实践实习基地、校外导师的联络工作;

11.协助做好公共管理硕士(MPA)教育的国内外学术交流;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联系方式】办公地址:西南科技大学东区A619室;电话:0816-6089917